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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流浪流浪去 于 2016-2-27 10:31 编辑
关于推荐申报中国作协和省作协2016年度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2-26 | 文章录入:wsl | 点击量: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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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各大企业文联(作协),北方战区陆军总部政治部创作室、省直有关单位及省作协各事业单位:
2016年度中国作协和省作协重点作品扶持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和《山东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设立以下专项:
1、“2016:中国报告”中短篇报告文学专项。公开征集反映中国人民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成就和感人事迹的作品,体裁为中短篇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有关事项另行启事。
2、“中国梦”主题专项。讲述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国梦”的历程中多姿多彩的中国故事,深刻反映时代变化,生动表现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本专项以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选题为主,鼓励现实题材的创作,鼓励艺术手法和风格的多样性,力求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3、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专项。讴歌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辉煌业绩,表现和弘扬长征精神。
二、2016年度山东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
1、省作协2016年度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参照中国作协重点扶持所设立的专项选题进行申报,不再另行设立专项。
2、申报体裁以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各专项要求的体裁为主。
三、推荐申报的具体要求:
1、作者可依据中国作协设立的选题进行申报,也可另行确定选题申报。
2、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每个推荐单位和省直有关单位各推荐1部(济南、青岛两市各推荐2部),省作家协会各事业单位各推荐1部,创作室可推荐2部。如无符合推荐条件作品,可缺报。申报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凡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报山东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需同时填写中国作家协会和山东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
3、山东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每个推荐单位和省直有关单位各推荐3部(济南、青岛两市各推荐5部),省作协各事业单位各推荐1部。如无符合推荐条件作品,可缺报。山东省作协在职干部职工和山东省作协签约作家只可申报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项目。
4、申报者应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格(表格可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和山东作家网http:// www.sdzj.org下载),说明创作计划,提供详细的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对已投入创作或完成初稿者,评审委将予以优先立项。
5、不接受征集截止日之前已经发表或出版作品的申报。
6、推荐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
7、山东作家协会将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选题价值和申报者完成选题进行综合评估评审,确定推荐申报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和山东省作协重点扶持项目。
8、推荐申报选题的表格和相关材料,请送达或寄达:济南市舜玉路40号山东省作家协会文学研究所。同时请将电子文本发E-mail:sdwenyansuo@sina.cn
邮编:250002,电话:0531-82867223,82867226
联系人:赵月斌、刘敏
链接:http://www.sdzj.org/content-808842398366.htm
山东省作家协会
2016年2月26日
附件:山东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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