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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http://www.sdzj.org/content-714758851443.htm
各市、各大企业文联(作协),北部战区陆军政治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及省作协各事业单位:
2017年度中国作协和省作协重点作品扶持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和《山东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设立以下专项:
1.迎接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主题专项
反映和讴歌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过程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取得的辉煌业绩,讴歌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彰显中国道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中国梦主题专项
讲述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国梦历程中多姿多彩的中国故事,塑造中国形象,弘扬中国精神,深刻反映时代变化,生动表现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
本专项下设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和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主题。注重反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变化,展现时代风貌。注重反映人民军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保卫祖国、建设祖国、强军兴军、维护世界和平立下的丰功伟绩,展现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年的光辉历程。
以上专项鼓励现实题材的创作,鼓励艺术手法和风格的多样性,力求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二、2017年度山东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
1、省作协2017年度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参照中国作协重点扶持所设立的专项选题进行申报,不再另行设立专项。
2、申报体裁以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各专项要求的体裁为主。
三、推荐申报的具体要求:
1、作者可依据中国作协设立的专项进行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2、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每个推荐单位和省直有关单位各推荐1部(济南、青岛两市各推荐2部),省作家协会各事业单位各推荐1部,创作室可推荐2部。如无符合推荐条件作品,可缺报。申报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凡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报山东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需同时填写中国作家协会和山东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
3、山东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每个推荐单位和省直有关单位可推荐3部(济南、青岛两市各推荐5部),省作协各事业单位各推荐1部。如无符合推荐条件作品,可缺报。山东省作协在职干部职工和山东省作协签约作家、签约文学评论家只可申报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项目。
4、申报者应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格(表格可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和山东作家网http:// www.sdzj.org下载),说明创作计划,提供详细的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对已投入创作或完成初稿者,评审委将予以优先立项。
5、不接受征集截止日之前已经发表或出版作品的申报。
6、曾获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如尚未完成出版,其作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7、推荐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8、山东作家协会将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选题价值和申报者完成选题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审,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推荐申报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和山东省作协重点扶持项目。
8、推荐申报选题的表格和相关材料,请送达或寄达:济南市舜玉路40号山东省作家协会文学研究所。同时请将电子文本发E-mail:sdwenyansuo@163.com
邮编:250002,电话:0531-82867223
联系人:刘敏
山东省作家协会
2017年3月2日
附件:
1、 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
2、 山东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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