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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中国作协和省作协2018年度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的通知》
各市、各大企业、行业文联(作协),北部战区陆军政治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及省作协各事业单位:
2018年度中国作协和省作协重点作品扶持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和《山东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设立以下专项:
1、讴歌新时代、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专项
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发生的深刻变革,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着力表现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启新征程、迈向美好生活的伟大成就,着力表现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壮阔历程,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城乡建设新变化、决胜全面小康新故事、人民群众新风貌。
2、中国梦主题专项
讲述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国梦历程中多姿多彩的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深刻反映时代变化,生动表现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
以上专项鼓励现实题材的创作,鼓励艺术手法和风格的多样性,力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
二、2018年度山东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
1、省作协2018年度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包括中国作协重点扶持所设立的两个专项,同时另行设立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新旧动能转换、齐鲁优秀文化四个专项。
2、省作协重点扶持作品申报体裁以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儿童文学体裁为主。
三、推荐申报的具体要求:
1、作者可依据中国作协设立的专项进行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2、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每个推荐单位和省直有关单位各推荐1部(济南、青岛两市各推荐2部),省作家协会各事业单位各推荐1部,创作室可推荐2部。如无符合推荐条件作品,可缺报。申报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凡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报山东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需同时填写中国作家协会和山东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
3、山东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每个推荐单位和省直有关单位可推荐3部(济南、青岛两市各推荐5部),省作协各事业单位各推荐1部。如无符合推荐条件作品,可缺报。山东省作协在职干部职工和山东省作协签约作家、签约文学评论家只可申报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项目。
4、申报者应认真填写相应申报表格(表格可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和山东作家网http:// www.sdzj.org下载),说明创作计划,提供详细的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对已投入创作或完成初稿者,评审委将予以优先立项。
5、不接受征集截止日之前已经发表或出版作品的申报。
6、曾获重点作品扶持选题,如尚未完成出版,其作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
7、推荐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止(省里的最后时限,地市至少提前2日报送)。
8、山东作家协会将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选题价值和申报者完成选题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审,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推荐申报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和山东省作协重点扶持项目。
8、推荐申报选题的表格和相关材料,请送达或寄达:济南市舜玉路40号山东省作家协会文学研究所。
邮编:250002,电话:0531-82867223
联系人:刘敏
山东省作家协会
2018年3月2日
为做好申报工作,淄博市作协、网络作协会员请于4月8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发至邮箱:zuojiaid@126.com
附件:
1、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
2、山东省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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