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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4年度文学创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各大企业文联(作协),济南军区等部队文学创作室,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字[2014]368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文学创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系列(专业)范围组织申报。
1、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创作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申报评审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或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须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城市、农村从事文学创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可以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逐级审核上报参评相应的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的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事业单位应一并公布岗位名称及空岗数量,按照要求成立7人以上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其中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少于80%。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创作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送呈报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时限报省作协人事部。
三、申报材料
按照《关于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的规定报送材料。表格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下载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 纸,原件)。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一式3份(A4 纸,原件)。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务资格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 纸打印,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
4、本人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由单位审核,负责人签字、盖章。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资格证书、聘书丢失的,须提交公布任职资格文件、聘任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或免考部分计算机模块的,提交《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
8、《“六公开”监督卡》1份。
9、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10、破格申报者,需由所在单位提交《破格评审推荐报告》1份,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1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根据核准的文学创作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2、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在现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一年,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据实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文学创作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获奖作品必须如实填写获奖名称、书号、刊号、文章字数等内容。申报材料须整理完整,一律不接收各种用稿证明。材料报送后不再接收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材料。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创作成果、论文、著作、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所在单位须对审核情况明确意见,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申报材料中的所在单位、呈报单位和主管部门,须使用法定规范全称,与所盖公章名称一致。
5、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公示和异议期公示,切实做到公开空缺岗位、推荐人数、申报条件、推荐办法等。落实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在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其中,填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7、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四大企业人事机构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报送材料时间
各呈报单位务于2014年10月25日前派专人将评审材料送省作协人事部。
山东省作家协会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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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作协:请于2014年9月30日左右,将申报材料汇总上报市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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